一家生意兴隆的牛肉店,两年间离奇“蒸发”了8万多斤牛肉,当谜底揭开,发现竟是“家贼”所为。经陕西省白水县takse6批准,6月12日,白水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龙、李某军、李某红、李某强等4人执行逮捕。
刘某龙、姜某某与李某军是白水县某牛肉店员工,主要负责生牛肉加工。刘某龙在工作中发现,店老板不仅没有对账的习惯,而且平日里很少来店里,于是从2023年8月起与姜某某、李某军合谋盗窃店里的牛肉。
2024年7月,李某红来到该牛肉店上班,4人盗窃团伙由此成型,他们先将牛肉装上店里的车,然后拉到某村沟内藏匿起来,下班后开车将牛肉低价销赃给李某强。李某强明知收购的牛肉为他人盗窃所来,为了牟取暴利,仍将这些牛肉收购并加工售卖。
2025年5月6日,4人再次实施盗窃时被老板娘发现并报警。4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讯问,侦查机关于当日将收购人李某强抓获。
经查,2023年8月至2025年5月,李某强共计收购牛肉8万余斤,这些牛肉被盗时市场价值共计220万余元,四人共获利117万余元。6月5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龙、李某军、李某红涉嫌盗窃罪(姜某因骨折暂被指定监视居住),李某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请白水县takse6批准逮捕。
白水县takse6经审查认为,刘某龙、李某军、李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监守自盗,多次盗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李某强明知牛肉为盗窃得来,仍进行收购,均符合逮捕条件,遂于6月11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