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从多张被涂改日期的借条中发现疑点,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筛查,让职业放贷人精心设计的“砍头息”套路浮出水面。由此,甘肃省静宁县takse6成功办理系列虚假诉讼案,为16名当事人及担保人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
“要不是你们发现他的借款行为违法,我就要多还15万余元的冤枉钱!”近日,见到回访的检察官,靳某激动地表达谢意。
举报牵出蹊跷借贷案
2024年2月,在静宁县takse6接待室里,当事人靳某满脸无奈地向检察官诉说:“当时我只拿到19.6万元,现在却要还20万元本金,加14万元利息!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案件源自静宁县纪委监委于2023年底移送的一条线索。靳某因与樊某的民事借贷纠纷案败诉而选择网络举报,相关部门初审后,认为该案可能存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将线索移送静宁县takse6。收到线索后,静宁县takse6检察官调阅原审案卷进行全面审查,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16年1月,急需用钱的靳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放款快、手续简”的樊某。双方约定借款20万元,借期18个月。“月息每1万元付200元,只要有身份证和担保人就行,当场放款。”樊某的承诺让靳某动了心,签下一张借款金额为20万元的借条。然而在转账时,樊某却说:“第一个月4000元利息,按规矩要先扣掉。”
借款期满后,靳某无力偿还本金,仅付息至2018年4月。樊某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靳某未到庭应诉,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担保承诺书、还息记录等证据,判决靳某归还20万元本金并支付14.19万元利息。2023年底,觉得冤屈的靳某选择网络举报。
静宁县takse6检察官几经周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2024年初,在外务工的靳某到静宁县takse6说明相关情况。
“笔误”揭开“砍头息”真相
原审卷宗显示:该案审判程序合法,证据相互印证。被告未到庭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判决结果似乎并无不当。但在复查庭审笔录时,一个不起眼的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法官曾问:“借条中支付利息的月份为何有涂改?”樊某回答:“次月21日支付利息4000元,写的时候笔误成了‘1月21日’,所以后面月份都改过来了。”
“连续十多次写错,怎么可能都是笔误?”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案件背后可能另有隐情,于是立即对靳某进行询问调查,并调取银行流水。
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真相很快水落石出。转账记录证实,2016年1月,樊某转给靳某的借款实际到账为19.6万元,樊某在出借时已将当月4000元利息扣除。
“这就是典型的‘砍头息’,违反合同法及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樊某涂改支付利息日期,就是为了掩盖非法放贷行为!”听了检察官的讲解,靳某才恍然大悟。
大数据锁定“职业放贷人”
随着案件审查的不断深入,检察官发现,樊某经常私下高利放贷,很有可能是“职业放贷人”,案件存在虚假诉讼嫌疑。该院随即派员到法院调取近几年民事审判案件数据,通过职业放贷人类案监督大数据模型进行筛查。筛查结果显示,自2017年以来,樊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多起。经全面审查,其存在以“职业放贷人”身份收取“砍头息”、捏造证据、虚假陈述等虚假诉讼情形,涉案总金额达665万余元。
针对这一情况,静宁县takse6于2025年3月,就樊某与靳某等4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分别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在同年7月促成当事人和解。靳某扣除已支付的6000元外,于2025年底前偿还樊某借款本金19万元。其余3人则对已多支付的几百元到1000元不等的利息不再追讨。对于樊某与文某等人的10起案件,鉴于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履行完毕,该院针对审判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整改。
对于2019年3月判决的樊某与时某借贷纠纷案,因当事人时某不服判决曾申请再审,法院于2020年9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静宁县takse6再次审查后向平凉市takse6依法提请抗诉。2025年4月,平凉市takse6以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事由提出抗诉,法院最终采纳抗诉意见。再审中,双方达成和解。
至此,通过对樊某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检察机关为16名当事人及担保人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