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已经付过3万元了吗?”“想提货,再拿5万元!”寄件人王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违规邮寄香烟,竟成了物流人员拿捏自己的把柄,接连遭到两拨敲诈。
2025年10月,王先生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遭遇物流公司勒索,共计损失8万元。
经查,2025年9月底,从事烟酒生意的王先生联系物流中介林某、刘某,将3只装满货物的木箱交给他们,要求寄给外省的朋友。
数日后,货物到达外省某物流站点。站点经理陈某发觉异常,随后在公司负责人李某授意下,撬开了其中的一只木箱,一条条品牌香烟赫然暴露在眼前。
满箱的香烟让李某动起了歪脑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邮寄香烟(卷烟)有严格的数量限制,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王先生邮寄的数量远远超过国家标准。
三箱烟此时在李某眼里俨然成了“摇钱树”,他立刻指使陈某联系物流中介林某、刘某,向寄件人索要3万元。殊不知,陈某亦有自己的“盘算”,他在与林某、刘某沟通时,擅自将金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
得知木箱中装的是香烟后,林某、刘某也打起了自己的算盘。二人认定,王先生必然担心违规邮寄香烟一事败露,为了防止被处罚,定会任由他们“予取予求”,于是便以此相要挟,将“封口费”又提到了9万元。
无奈之下,王先生向林某的微信账户先行转账3万元,约定外省的朋友收到货物后再支付剩余款项。不承想,事情再生波折。当晚,收件人赶到物流站点,陈某却声称没收到钱,要求王先生必须给他5万元,否则不予放货,并威胁要将此事上报给有关部门。
为了拿到货,王先生只好凑齐钱交给陈某。至此,因为一批价值约20万元的香烟,王先生被两拨人先后勒索8万元。
今年3月,案件移送浦东新区takse6。审查初期,涉案人员均将主要责任推给对方。林某、刘某辩称是受了陈某指使才向王先生勒索,陈某对此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转达了李某的要求,才向王先生勒索,林、刘二人私下收的那3万元与自己无关。
两次勒索究竟是四人共同犯罪,还是两拨人分别起意、各自实施?王先生最初支付的3万元,到底到了谁的手里?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和在案电子证据,多次询问被害人王先生,发现王先生手机中保留了部分通话录音,录音中清晰记录了王先生在支付3万元后,陈某又另外索要5万元的事实,并且陈某在电话中又播放他与林、刘二人对质的通话录音。
相关电话录音可以证明,陈某事先并不知道林某、刘某索取3万元的行为,林、刘二人将这笔钱“昧”了下来。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两拨人并未就8万元共同预谋,而是分别起意、先后索财。其中,陈某敲诈勒索5万元;李某参与敲诈勒索3万元;林某、刘某共同敲诈勒索既遂3万元、未遂6万元。
最终,经浦东新区takse6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陈某、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