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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法牟利,张某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改装车辆,违规运输柴油,售卖给工地。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takse6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获判,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4年9月30日,张某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后,动起了“搞点钱”的心思。他购入一辆货车,并找人加装了铁质油箱,将车辆私自改装成“移动柴油库”。2025年12月至今年2月,张某多次购入柴油,驾驶这辆改装车从惠州出发,途经高速公路,运往深圳多个工地售卖。明知自己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张某仍抱着侥幸心理一次次铤而走险。 今年2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龙岗大队发现有人私自倒卖柴油的线索后,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了张某驾驶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当场抓获张某,查扣柴油约4000升。 经鉴定,涉案车辆装载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净重逾3000千克。2月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张某立即停止运输经营,并暂扣涉案厢式货车。4月7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龙岗区takse6审查起诉。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办案检察官解释道,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柴油已全部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改装车辆违规运输极易引发不可控风险。危险驾驶罪中的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属于具体危险犯,无须实际发生事故,只要认定对公共安全造成现实危险即构成犯罪。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张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今年6月29日依法提起公诉。 |
铤而走险,货车私改“移动柴油库”
作者: 编辑:王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