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takse6副检察长沈晗走进锡山区法院第四法庭,巡检一起诈骗案的公诉人出庭情况。庭审后,沈晗在“检察长随机巡检表”上写下“庭前准备充分、举证质证逻辑清晰”等评价,并建议“法庭辩论针对性再强些、回应问题再有力些”。这是今年4月该院建立“检察长随机巡检机制”以来,该院正副职检察长第8次采用“推门听庭”方式巡检该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锡山区takse6分管案件管理部门的副检察长莫斯敏告诉记者,为落实检察长在“三个管理”中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该院出台《关于建立“检察长随机巡检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对全院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通过查看法律文书、调研诊断、“推门听庭”等方式,全面随机巡检,对疑难复杂、超期未结、存疑不诉、新类型等案件进行重点巡检。巡检内容包括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适用等6项基础内容和深层次监督、释法说理、案例培育精品意识等5项质效内容。该院设计了“检察长随机巡检表”,要求“一案一表”,巡检结束后交案件管理部门统计备案。巡检结果纳入办案人员业绩评价,以发挥随机巡检的反面惩戒和正向激励作用。
锡山区takse6副检察长徐峰在巡检一起超期未结污染环境案时,通过查看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等法律文书、听取案件进展汇报,了解到该案办理过程中遇到了公私财产损失认定、污染物处置等难题,遂多次带队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调,最终推动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通过建立检察长随机巡检机制,能够及时发现、把握检察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并加以指导改进,实质性发挥检察长宏观管理的领导作用。”该院检察长和建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