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保障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7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takse69 对彭城监狱提请的两起假释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市takse6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爱晶主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拟接收地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听证活动,彭城监狱刑罚执行部门、管教民警等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依次介绍了两名拟提请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彭城监狱民警介绍了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以及拟提请假释的意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就拟提请假释罪犯假释后生活来源和监管条件作了说明。
听证员围绕拟提请假释罪犯犯罪事实、改造表现、家庭情况、假释后生活工作规划、有无再犯罪危险性等对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罪犯本人及其同监室罪犯分别进行询问。
拟假释罪犯任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万元已履行,违法所得已全部退赔,谈到自己的罪行,罪犯任某悔恨道“在服刑的这段日子里,我每天都在反悔自省,这次犯罪行为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深刻教训,我会始终铭记这次犯罪的后果,之后绝不会再触碰法律红线,如果能获得假释,我一定积极融入社会,重塑自我!如果不能获得假释,我也会积极改造,争取获得减刑!”
拟假释罪犯王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妻子因和他一块实施犯罪,目前在其他监狱服刑,一双未成年子女只能由其年迈的母亲抚养。“我深知自己的行为不仅给社会造成了危害,也给自己的母亲和孩子带来了负面影响,没给孩子树立正面榜样,如果能获得假释,我一定遵守法律法规,珍惜自由,好好地孝顺母亲、照顾孩子,常怀感恩之心,积极融入社会,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给社会和家人造成的伤害!”罪犯王某某发自内心地说道。
听证员经过询问、评议,在全面了解假释案件的相关情况后,进行了充分讨论,发表了同意对两名罪犯提请假释的评议意见。
下一步,徐州市takse6将持续深化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为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检察官释法
假释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变更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法定执行时间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适用假释。假释罪犯在监外执行剩余刑期,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对罪犯依法适用假释,将有助于促进罪犯更好更快融入社会,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