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背靠知名品牌、直播引流、手把手教你做爆款……”这些诱人的宣传语背后,却隐藏着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经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takse6提起公诉,2024年12月31日,碰瓷名牌实施“快招”(短期快速招商加盟)骗局的段某甲、徐某、段某乙、王某四人,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年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十万至五十万不等,并被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
诱人的汉堡加盟“生意”
2020年12月,董某想做点小生意,在网上搜索某知名汉堡品牌加盟事项时,有人要求她留下联系方式及所在地区。第二天,就有人电话联系董某,自称是知名汉堡品牌总部大区经理,表示该知名汉堡品牌加盟费用很高,但本集团推出了一个全新品牌“麦某德”,推荐到现场进行体验。
董某按照对方说法,来到“麦某德”公司总部,有专车接送,还有专人陪同在公司内部考察。陪同的工作人员称,“麦某德”公司隶属于某知名汉堡品牌所属集团,与多家知名企业有合作,加盟费用只需12.6万元。
在董某参观时,工作人员还特意送来了公司的试吃样品,董某发现口味与该知名汉堡店并无两样。与此同时,公司大屏循环播放明星代言的视频,宣传墙上还挂着营业执照和与各式各样知名品牌的合作牌匾。亲眼看到该公司的“雄厚实力”,董某深信不疑。
“每款售卖产品毛利率在70%左右,单店经营额日均可以做到5000-1万元。”在对方“洗脑式”推荐下,董某立马转账12余万元,签了《特许加盟合同书》。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有包括人员培训、选址评估、装修设计、运营指导、定期巡店等一条龙全程服务。
然而,这场美梦却在加盟后迅速破灭。“公司让我们从他们那买了好多制作汉堡的物料,价格比市场价高1倍以上,口味却与试吃样品天差地别。选址、设计等方面的服务更是外行、敷衍。由于生意不如预想的好,我们想让公司回收,他们置之不理。后来由于运营成本过高,不到半年就关店歇业了。”董某回忆说。
2023年7月,包括董某在内的多名加盟商因该汉堡品牌贴靠大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陆续到公司属地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9月,“萨某堡”“麦某德”两家汉堡公司的负责人段某甲、徐某、段某乙、王某四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相继落网。
沆瀣一气的利益链条
公安民警梳理“萨某堡”“麦某德”两家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方)的银行交易信息后,初步研判这是一起多人参与的合同诈骗案。由于案情复杂,姑苏区takse6依法介入。一场受经济利益驱动碰瓷名牌的“快招”骗局逐渐浮出水面。
2020年5月起,段某甲联合朋友徐某、王某入股成立“萨某堡”公司,并委托李某负责的W公司为项目方提供“快招”服务。后为谋取更多利益,2020年11月起,段某甲联合堂弟段某乙成立“麦某德”公司。
项目方与W公司约定,项目方负责提供场地、伪造品牌资质、制作虚假宣传资料、培训督导等服务,而W公司则派驻商务团队招揽加盟商,所得加盟费由项目方、W公司按照24:76的比例分成。
据段某甲交代,项目方努力营造“高、大、上”的公司形象,再由W公司商务团队负责招揽客户,并向客户鼓吹后续会有“卫视广告投放”“专业团队驻店指导”等一系列虚假服务。
为增强欺骗性,犯罪团伙精心设计了“试吃”环节。而事实上,这些试吃样品是项目方与W公司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先从其他品牌门店购买汉堡等食品,后替换包装,冒充自主研发产品供被害人“品鉴”,多数被害人在此攻势下信以为真并签订合同。
此外,项目方还设置培训陷阱牟取暴利,在人员培训期间售卖的物料定价比市场价高一倍至两倍,导致加盟商经营成本畸高,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项目方在收取加盟费、物料费后,会将76%利润交给W公司,由段某甲等人瓜分剩余的利润,并不会投入公司运营。最终,两家项目公司申请破产,无财产可执行。”检察官介绍。
证据面前主犯认罪认罚
2023年11月,案件移送至姑苏区takse6审查起诉。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段某甲、段某乙、王某三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而徐某试图以民事纠纷掩盖犯罪本质。“这属于正常商业风险,加盟商经营不善与我无关。”
对此,承办检察官通过三组关键质证击破辩解:事前,徐某等四人曾前往外地考察了解过“快招”模式门店,后伪造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约定分赃,对于所实施行为的违法性具有主观认知。事中,徐某等人明知公司不具备特许经营的资质、资源、运营能力,仍积极参与骗取加盟费并分配提成,并将大比例资金交付招商方,其釜底抽薪模式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事后,犯罪嫌疑人形式履约,高价捆绑销售大量物料、拒不退赔加盟商加盟费用且缩减公司人员、转移经营地,导致被害人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四名被告人的行为与正常的招商加盟情形存在天壤之别,被害人经营失败主要是因为被告人没有运营意愿和能力、没有积极履行义务导致,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检察官表示。
在一系列铁证面前,徐某最终供认:“我们确实存在欺诈行为。”
经审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段某甲、徐某、王某伙三人伙同W公司商务人员,以“快招”的套路加盟“萨某堡”品牌的方式,骗取210名被害人加盟费人民币4021万余元,案发前退还加盟费及物料费共计134万余元。
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段某甲、段某乙二人伙同W公司商务人员,以“快招”套路招募加盟“麦某德”品牌的方式,骗取304名被害人加盟费5299万余元,案发前退还加盟费及物料费共计206万余元。
2024年6月,姑苏区takse6以合同诈骗罪将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庭审前,为减轻处罚,段某甲、王某愿意主动退出人民币461万余元。2024年12月31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并判定退出款项用于发还各被害人。
2024年下半年,W公司三名高管及十余名工作人员陆续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