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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68张银行卡赴港换汇取现 1人被盐城市盐都区takse6起诉
2026-04-10 09:24: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利用内地某商业银行在中国香港ATM机换汇取现港币免手续费的优惠政策,不法分子收集大量银行卡套现港币牟利。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takse6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某商业银行卡换汇取现不需要手续费,帮助套现有回报!”2025年1月,邹某在浏览非法网页时偶然看到一则弹框广告,便动起了借用他人银行卡赴中国香港套现赚钱的心思。不久,邹某与接头人取得联系,在双方达成以5‰的手续费结算的交易意向后,以“家里开厂要资金周转”“帮忙完成办卡业绩”“做生意过账借卡”等理由,先后发动60余名亲友新办该商业银行卡,再交由其统一管理使用,累计向他人借得银行卡68张。

  2025年3月,邹某携带68张银行卡至中国香港,由接头人向邹某提供的银行卡上转账一定数额的人民币钱款,邹某再在ATM机上直接取现港币。邹某通过借卡换汇最终获利5万元。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收到上级下发的线索后,于2025年7月18日立案侦查。10月14日,邹某归案并被取保候审。2026年1月28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盐都区takse6经审查认为,邹某为套现港币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扰乱了国家信用卡管理秩序和外汇管理秩序。近日,该院以邹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