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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takse6干警分享一线办案经验:从“心”认识“问题少年”
2026-04-28 09:50:00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检察在线

  从“心”认识你:品行障碍视角下的“问题少年”

  讲述者: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takse69 干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在检察工作一线,我常常看到这样的未成年人:他们或盗窃抢劫、或斗殴欺凌,在法律文书中被标注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的神情或倔强、或躲闪,在旁人的眼中则可能是个无可救药的“问题少年”。

  当我以心理咨询师的视角观察他们时,看到的却是一个个深陷心理困境、以极端行为发出“呼救”或者想急切“证明”自己的孩子。他们并非天生“犯罪人”,其违法行为背后,往往与一种被称为“品行障碍”的心理状况密切相关。我们不妨从这一心理视角出发,分析“问题少年”的心理原因,探索司法与心理协同预防和矫治的路径。

  品行障碍: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关联机制

  品行障碍,是一种发生于18岁以下,以反复和持久的明显反社会性、攻击性或对立性行为为主要特征,并已成为行为模式的精神障碍。对于品行障碍的诊断,美国《精神疾病诊断和统计手册第5版》(DSM-5)列举了15项具体行为表现,包括7项攻击人和动物行为、3项破坏财产行为、3项欺诈或盗窃行为和3项严重违反规则行为。这些行为特征,与司法实践中大量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高度重合。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6岁至16岁在校生中品行障碍患病率约为1.9%。这意味着,在一个50人的班级中,可能就存在一名受此困扰的学生。而且,其中近半数患儿症状可能持续至成年,部分甚至发展为反社会人格障碍或者导致违法犯罪。这提示我们,许多“问题少年”的行为,并非单纯道德缺失或者教育不力,而是已达到心理障碍的临床标准。他们需要的不只是训诫与惩罚,更是专业的识别、理解和心理干预。

  行为成因:

  多重失衡系统作用的心理困境

  品行障碍的形成,极少是单一原因所致。它通常是个体生理易感性、家庭系统失调、学校教育缺失与社会环境风险共同作用的产物。

  家庭,往往是第一块“失衡”的基石。在涉案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中,我们经常看到:父母长期冲突争吵、情感忽视、简单粗暴的管教或者毫无原则的溺爱,构成这些少年的主要成长背景。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难以习得健康的情绪表达,他们从中学到的不是信任与规则,而是焦虑、愤怒或者以攻击获取关注。亲子情感联结断裂,使其内心安全感匮乏,难以建立起安全的依恋与健康的自我价值感。

  学校与同伴,则可能成为第二重压力或误导源。学业上的挫败易使其陷入“习得性无助”;遭遇校园欺凌或者社交孤立,会加剧其愤怒感和疏离感;而如果融入不良同伴群体,在“大家都这样”的从众心理和“破罐子破摔”的标签效应下,其反社会的行为模式会被迅速强化。另外,社会心理学史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实验也阐述了儿童是怎样习得攻击行为。实验表明,除直接的鼓励和处罚之外,行为的塑造还有一种重要的方式,即可以通过简单地观察、模仿(或以别人为榜样)其他人的行为而形成。后续研究结果证明,真人榜样影响力最大,电影榜样位居第二,卡通片中的榜样名列第三。

  个体心理资源的匮乏,则是其难以应对困境的内在“失衡”短板。有些未成年人情绪调节能力弱、易冲动、控制能力差、共情能力不足、内心认知扭曲(如“所有人都看不起我”“只有靠拳头才能赢得尊重”),使其在面对冲突与挫折时,极易选择最原始也最具有破坏性的应对方式。

  融“心”于法:

  司法实践中的心理矫治革新

  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指导下,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正逐步从单纯的惩处向注重原因剖析与综合矫治延伸。心理专业视角的融入,为司法工作进一步赋能,使其更有温度也更精准有效。

  社会调查融入“心理+社会评估”。审查案件时,我们不仅查明事实,审查其“做了什么”,更努力探究其“为何这样做”。通过引入专业评估,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动态、心理状态以及行为动机。这份评估是决定是否起诉、如何量刑、适用何种矫治方案的重要参考,以实现“一人一策”,个性化干预。

  办案过程注重“关系建立”与“心理干预”。讯问时,运用共情倾听、非评判态度,尝试与其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而非陷入对抗。对于存在显著心理问题的,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后,将系统的心理矫治设定为考察内容,例如通过认知行为疗法(CBT)矫正其扭曲的信念,通过情绪管理训练提升其自我调节能力,通过社交技能团体辅导改善其人际模式。

  家庭必须被纳入矫治体系,成为“共同改变者”。通过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提供强制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并支持父母正视自身问题,学习科学的教养方式,努力修复已受损的亲子关系。实践经验反复证明,没有家庭环境的同步改善,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体矫治往往步履维艰,效果难以巩固。

  全“心”协同:

  构建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心理矫治体系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其心理问题密切相关,从预防和解决心理问题着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显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行为心理学的创始人约翰·华生认为,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们都应该让他健康成长,如果我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他适当地成形,这些孩子是可以用更好的生活和思考方法,实现其潜在可能。而如果存在品行障碍的孩子得不到有效矫治,有一部分人可迁延至成人阶段,其中一部分人可能会违法犯罪,一部分则形成反社会人格障碍。因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必须从心理健康这一根源性问题着手,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协同发力的前端预防和后端支持的社会心理矫治体系。

  前端预防,关键在于“早发现、早干预”。学校应进一步加大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力度,将其融入日常教学,提升教师识别学生心理行为异常信号的能力,建立与专业心理机构的转介通道。社区可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与公益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展现自我、获得健康归属感的平台,有效减少不良同伴群体的吸引力。各类媒体则应主动净化内容,承担社会责任,减少对暴力、偏差行为的美化呈现。

  后端支持,核心在于“去标签、促回归”。对于已有罪错行为的未成年人,在依法追究责任的同时,社会应着力构建包容性的支持体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其就学、就业的歧视性障碍;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与过渡性就业机会;通过社工持续帮教、志愿者结对关怀等方式,帮助他们重建积极的社会联结与自我认同,彻底打破“犯罪—社会排斥—再犯罪”的恶性循环。

  每一个陷入品行障碍的未成年人,都曾是一个渴望被爱、被接纳的孩子。他们的偏差行为,往往是内心痛苦与无助的外化,是对不良环境的一种失败适应。从“心”认识他们,是以科学的理解代替简单的道德谴责,用专业的干预补充必要的法律惩戒,用系统的社会支持替代冷漠的孤立排斥。这不仅仅是为了挽救一个迷茫的少年,更是为了修复一个家庭,安宁一个社区,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心理防线。

  作为兼具法学专业与心理咨询背景的法律工作者,我深感,对待“问题少年”,我们既需要法律的威严厘清边界、明确责任,也需要心理学的智慧探寻根源、疗愈创伤。这条路虽任重道远,但每一次基于理解的对话,每一份量身定制的帮教方案,每一个家庭的积极转变,都让这一切努力值得期待。让我们共同推动,让科学的心理服务更可及,让善意的社会支持更宽广,照亮那些陷入迷茫的青春。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