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其实我女儿的实际年龄并没有那么大。”2024年11月,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takse6在审查起诉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时,犯罪嫌疑人小瑾(化名)的父亲彭某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警觉。
一纸证明引出年龄信息差
2024年11月23日晚上,深圳市坪山区发生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致4人轻微伤。小瑾正是其中一方的首要分子,涉嫌聚众斗殴罪。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向彭某了解基本情况时,彭某提出小瑾的年龄问题。检察官遂要求彭某提交小瑾的出生医学证明。
彭某回家后找到了一张湖南省桃源县计生站出具的出生证明存根,上面显示小瑾的出生日期为2009年5月21日;而公安机关调取的户籍信息显示,小瑾出生于2008年4月27日。若计生站出具的出生证明属实,小瑾作案时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两份关键材料记录的出生日期存在近一年的差异,直接决定了小瑾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事关重大,坪山区takse6迅速要求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办案民警随即赶赴湖南省桃源县计生站,对其存档的出生证明存根进行核实。
千里求证锁定关键证据
“存根上‘父亲’一栏的名字不是你?”随着侦查深入,情况愈发复杂,检察官发现出生证明上的“父亲”与彭某的身份证信息不符。彭某解释说,存根上“父亲”栏的名字其实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而自己目前的名字实际上是当时邻居的名字;而为了让小瑾能提前入学,小瑾的外婆陈某在广东省河源市给小瑾上户口时,故意把孩子的年龄改大了一岁。
仅凭彭某的一面之词,仍难以确定事实真相。为拨开迷雾,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开展第二轮补充侦查,引导侦查人员奔赴小瑾出生地,找到了小瑾的奶奶张某。
“孩子确实是2009年5月21日出生,当时她的母亲刚17岁,不符合生产登记条件,就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号码登记。”据张某回忆,20年前,邻居想出去打工,因年龄不够,就和彭某换了身份证和名字。村妇联主任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侦查人员找到与彭某互换身份的邻居时,他坦言,2003年初因父亲生病缺钱,就想着去东莞打工,可是当时年纪小,就和彭某互换了身份证。后来彭某登记结婚了,身份证也就没再换回来。
科学鉴定让案件拨云见日
尽管新一轮取证让案情有了进展,但仍无法确切证明桃源县计生站出具的出生证明上的日期就是小瑾的真实生日。
面对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时间线,坪山区takse6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由院领导带头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我们面临的是存疑不起诉还是法定不起诉的关键抉择。”承办检察官说道:“全面排查虽能获取更多信息,但成本高且难以彻底厘清,不如抓住核心点突破。”于是,该院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彭某的婚姻关系资料,并对彭某、小瑾的母亲易某与小瑾进行DNA亲子鉴定。
第三轮补充侦查取证结果显示:彭某与易某为合法夫妻,共生育两个孩子,DNA检验证实小瑾系二人亲生女儿。结合前两轮证据,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明,彭某与易某未婚先育,易某生产小瑾时未满18岁,故冒用他人身份登记,而2009年5月21日对应的农历正是4月27日,恰好与小瑾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吻合。
2025年5月23日,基于充分确凿的证据,坪山区takse6依法对小瑾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像玩拼图游戏,不同证据要彼此印证。”承办检察官感慨,从一句不经意的辩解到三轮补充侦查取证,检察机关始终秉承“求极致”的态度,既避免错案风险又守住未成年人保护底线,生动诠释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