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为咳嗽一声、敲一下窗只是‘帮个小忙’,但在法律层面,这就是组织作弊的一环。”2025年12月3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takse6检察官受邀走进辖区某驾校,结合不久前办理的一起案例向驾校教练、学员现场普法,并特别强调“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将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这里的‘组织作弊’不局限于直接替考,像通过咳嗽、敲窗传递暗号,利用通信设备发送答案,甚至培训作弊手法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次普法活动中重点提及的案例,正是该院近期依法办理的一起组织驾考作弊案——
时间回溯到2023年12月,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接到举报,称该市某驾校科目三教练强制收取学员300元“包过费”,该驾校教练及具有考试资质的驾校安全员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
经查,该驾校规模较小,教练王某、李某、孔某、韩某为提高学员通过率,分别向学员收取所谓“包过费”,并约定驾校、教练及安全员三方分成。
“其实按照正规流程不需要教练带队,学员通过身份核验后自己去考试车就行。”教练王某到案后供述,“我们平常练车时就和安全员有接触,考试当天带学员过去时打个招呼,学员过了就给他们好处费。”这一作弊链条层层衔接:先通过日常培训与安全员建立信任,考试当日制造“偶遇”以对接人员,最终凭借微信转账将“通过率”转化为灰色收益。
安全员周某、刘某到案后交代,凡由特定教练引荐的考生,上车前便会获得暗号提示,如“左腿示意左转,右腿示意右转,咳嗽代表掉头”等,考试过程中视情况发出信号。学员若通过考试,安全员即可获取百元“辛苦费”。
2024年1月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将王某、李某、孔某、韩某及周某、刘某移送至新乡市红旗区takse6审查逮捕。
“多名教练到案后,部分学员接到要求‘封口’的电话。来电者是谁?与本案有何关联?”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大量学员在案发后接到电话,被要求不得对外提及“包过费”。检察官进一步调查显示,该驾校多名学员反映科目三考试期间均被强制缴纳该项费用,说明这一违规收费并非个例。
经补充侦查,检察机关确认拨打电话要求学员保持沉默的系驾校负责人陈某,其除收取驾校应得部分之外,还全面操纵“封口”行动。证据同时表明,该驾校所有科目三教练均参与收取“包过费”,陈某系组织者之一。检察机关随即监督公安机关对陈某予以追捕。
2024年5月30日,案件被移送红旗区takse6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托考生考试信息、监控视频、教练教学台账、安全员工作记录及资金流水等多项证据,开展数据交叉比对与多维验证,最终查明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7人共组织作弊300余人次,非法获利7.6万余元。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是驾驶人准入管理的关键环节,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驾考审核、杜绝作弊行为,是从源头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屏障。红旗区takse6经审查认为,陈某等7人多次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组织作弊,属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和作用进行分层处理。
2024年9月29日,红旗区takse6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7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部分人员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5月19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