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江市市中区takse6与经开区人社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后续处理达成共识。

承办检察官梳理案件证据。

◆孙某、李某、杜某等人共谋开发所谓的“代办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广泛宣传招揽客户达到一定规模后,伪造全套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提起虚假诉讼,利用生效判决骗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金。
◆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对81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
◆有关部门成功追回胥某等11人已违规领取的养老金9.7万余元,对不符合企业职工参保条件的参保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予以退还。
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确认虚假劳动关系,进而骗取、套取养老保险金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2025年5月,最高takse69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社保领域利用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欺诈骗取社保基金典型案例。近日,记者来到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takse6,实地采访一起隐藏在劳动争议纠纷背后的欺诈骗保系列案件。该案是这批典型案例之一。
案涉公司以可补缴养老保险费作为公司业务,面向社会招揽客户,通过伪造材料、申请虚假劳动仲裁、提起虚假诉讼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法院对81起同类案件全部再审改判。
负债公司突然斥资补缴养老保险
2021年12月,内江市市中区takse6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孙某、李某等人涉嫌诈骗案过程中,发现唐某等81人与内江某经贸公司(下称“经贸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系列案涉嫌虚假诉讼,遂将案件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
“我们梳理发现,81名原告中80人为外地人,与本地小规模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所有原告均临近退休,诉求高度统一,仅为确认过往劳动关系,均不追索经济补偿,目的是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同一个律师代理了全部案件,当事人均未出庭;庭审中原告、被告毫无对抗,陈述完全一致,涉嫌虚假诉讼的核心疑点突出。”市中区takse6检察长魏勇告诉记者。
针对上述异常情况,该院判定这一系列案件符合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特征,随即成立专案组,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从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的角度,强化侦查取证;另一方面通过调阅民事审判案卷、刑事侦查材料以及走访人社部门、调取书证等方式,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经贸公司系从事批发、零售的企业,公司规模较小,1996年至2020年间,登记参保职工最多时仅有5人。2009年至2020年间,经贸公司深陷债务泥潭,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案件有80余起,累计未履行的判决金额达数千万元。这样一家长期经营异常、债务缠身的企业,在2021年前后,突然拿出了200余万元,为一批从未在公司登记参保过的“老职工”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该院副检察长周世泉介绍,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曾出台文件,对“1996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保的情形制定了补缴政策。而唐某等人的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时段无一例外都在这个政策窗口期内。
“我们判断,这种高度一致绝非偶然,很可能是为了精准套用政策。”周世泉对记者说,“唐某等人的用工协议均是在1999年之前签订的,协议上职工的身份证号码却是1999年10月1日后才启用的18位号码。因此,我们判定当事人提供的用工协议是后面补签的、是虚假的。”
许某通过远房侄女了解到孙某等人发布的代办补缴养老保险的信息,未核实细节就支付了6.4万元费用。这笔费用中,用于补缴养老保险的费用是3.5万余元,其余为公司服务费,许某从未听说过这家经贸公司,更未在那里工作或建立任何劳动关系。对于那场以自己名义提起,确认了劳动关系的诉讼,她毫不知情,也未委托过律师。经鉴定,诉状、授权委托书、用工协议及劳动合同书中许某等人的签名均不是其本人的笔迹。
孙某、李某、杜某等人到案后供述,为牟取非法利益,他们共谋开发所谓的“代办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广泛宣传招揽客户达到一定规模后,伪造全套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提起虚假诉讼,利用生效判决骗取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金。
内部例会诞生的“新业务”
时间回溯至2018年重庆某公司召开的一次内部例会。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提出以公司名义,开展代办“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新业务,并安排员工杜某具体负责。公司高管易某通过朋友何某物色到某经贸公司符合“成立时间久、适合用于客户挂靠补缴”的条件。经孙某首肯,易某与何某达成协议,将客户挂靠在经贸公司名下办理补缴业务,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向何某支付好处费。
之后,孙某指挥公司员工,通过电话、微信群等在熟人圈中扩散消息。在公司统一指挥下,这项系统性造假“新业务”正式开展:公司员工为客户伪造劳动合同、工资表等全套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何某出面联系经贸公司在伪造文件上加盖经贸公司印章,为虚假材料披上合法外衣。
然而,孙某等人的首次尝试并没有成功。杜某冒充经贸公司员工,持材料向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下称“经开区社保局”)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因材料非原件、劳动关系存疑被拒。
碰壁并未让孙某等人罢手。经绵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点拨”,孙某了解到,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来确认劳动关系。孙、李二人随即联手:先各自招揽客户,孙某一方负责联系挂靠企业;李某一方则专门伪造全套证据和仲裁、起诉所需材料,包括用工协议、授权委托书等。
2020年8月,李某伪造了唐某等81名客户与经贸公司的全套劳动关系材料,并安排员工冒用客户签名,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后,律师随即向内江市市中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市中区法院受理81起案件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庭上,杜某用伪造的经贸公司授权委托书,以被告方代理人身份出庭,而原告方当事人均未到场。同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唐某等81人与经贸公司在1996年至2010年不等的时间段内存在劳动关系。
2020年10月,杜某再次以经贸公司名义,将附有生效民事判决书的补缴申请材料递交至经开区社保局,成功为关联客户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0余万元。截至2021年4月案发,胥某等11人已违规办理退休并开始领取养老金。
检察履职促纠错挽损
内江市市中区takse6经审查认定,唐某等81人与经贸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系列案中,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确系虚假诉讼。2022年3月,市中区takse6对已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胥某等11人所涉案件,向市中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5月,法院采纳建议,对这11起案件启动再审并予以改判。
2023年3月,市中区takse6在履职中发现,市中区法院未对剩余70起虚假诉讼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导致社保部门无法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保资格,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风险持续存在,遂再次依法对其中8起典型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市中区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并裁定对剩余70起虚假诉讼案件(包含上述8起典型案件)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孙某、李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伪造证据提起虚假诉讼,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2年6月,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孙某、李某、杜某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各并处罚金30万元至2万元不等。后孙某、李某、杜某等12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内江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月,内江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孙某、李某、杜某等12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2万元不等。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法院、社保局等单位对唐某等81人同步开展了法治教育。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经开区社保局在办理唐某等人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业务中,未能严格审核证明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致使伪造材料蒙混过关。市中区takse6遂依法向经开区社保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核查在办理唐某等人补缴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该局采纳检察建议,迅速开展“整治违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工作,加大对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特别是证明劳动关系原始材料的审核力度,从入口端拧紧“安全阀”。
在司法纠错的同时,追赃挽损工作也在同步推进,有关部门最终成功追回胥某等11人已违规领取的养老金9.7万余元,对不符合企业职工参保条件的参保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予以退还。
“按照检察建议,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整治违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作程序,并加强对证明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和原始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今年1月,市中区takse6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经开区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