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加班为名滞留车间,私藏黄金加工废料后销赃。6月23日,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takse6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2025年9月3日,周某入职深圳市某珠宝公司执模岗位,负责对公司18K金、铂金半成品首饰进行打磨加工。黄金饰品加工过程中,大部分半成品存在凸起部分,需剪掉并用砂纸打磨光滑,由此产生“水口”、金粉等加工废料。长期从事黄金珠宝行业的周某深知上述加工废料价值不菲,加之金价持续上涨,遂萌生私占之念。
工作期间,周某利用公司每月仅集中回收一次废料的规定,将操作台上的“水口”装入口袋。为规避公司检查,周某特意等同事全部离开后,才将金粉保存成品和废料的货箱上交,并以加班为名滞留车间,趁机将“水口”、金粉等加工废料夹带出厂。
同年9月5日,周某在网上联系了一家珠宝金店老板,谎称自己经营的公司有金料急需出售。因双方此前曾有业务往来,老板并未怀疑,按实时金价收购了周某提供的货物。初次得手后,周某见公司并未察觉,便故伎重演,先后6次出售加工废料。
经查,2025年9月5日至17日,周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将公司加工废料私自带出并销赃,累计非法获利3.5万余元,造成被害公司经济损失9万余元。
(周洪国 余慧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