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商品、称重打签、扫码结账……超市自助购物流程想必大家都熟悉。男子张某却动起了歪心思,通过调换价签钻自助结算的空子,给明码标价的高价值商品贴上低价标签,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
据媒体报道,2025年2月23日8时许,张某来到一家超市,给少量商品称重获取价签,然后撕下价签并贴在价值较高的商品包装袋上,仅支付164.31元便将价值913元的商品带出超市。当日11时,张某在另一家超市支付205.95元盗取价值1417元商品;下午3时,他再次来到这家超市,试图故技重施,准备支付259.4元盗走价值2724元的商品,结果在结账时被抓获。归案后,张某主动赔偿损失获得谅解。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实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其坦白、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的所作所为将“小聪明”展现得淋漓尽致:为侵占商品差价,用调换价签的方式,给高价货品打上不正确的价格“乱码”;为降低被发现的风险,一天辗转不同超市,把心思花在投机取巧钻空子上。
刚开始,他确实尝到了一点甜头,可短暂的非法得利,换来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张某也许得意忘形了,居然在下午两次前往同一家超市采用同样方法实施盗窃,如此频繁作案让他很快暴露。想必他不懂法律知识,不知道“多次盗窃”属于盗窃罪的入罪条件。我们根据判决情况来算一下,看看张某忙乎一天究竟得到了啥——先是偷来的东西须按价退赔,一分钱的好处没捞着,还得接受法律制裁,被判处刑罚并缴纳罚金5000元。这简直不是亏本,而是损失惨重。
贪小利占便宜,是最常见的人性弱点。张某只盯着眼前的一点点蝇头小利,无视触犯法律的后果,分不清得失、辨不明底线,才导致如此下场。人在社会中,当以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约束自身行为,不能总想着走捷径捞好处。顺手拿惯了,底线松动了,很容易滑向犯罪边缘。
市场交易依靠明码标价维系公平,我们切不可自作主张,将“明码”篡改成“乱码”。希望人人都能守住诚信本分,切莫酿成终身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