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se69

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头条 > 正文
持续做实“三个善于”不断提升公诉工作质效
2026-08-26 09:22:00  来源:检察日报

  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三个善于”既是司法办案的认识论也是方法论,旨在引导检察人员提升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对于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刚刚闭幕的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强调,以“三个善于”为指导,不断提升刑事审查与出庭公诉质效。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新变化给公诉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只有自觉将“三个善于”落实到公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才能全面提升公诉工作质效,确保案件处理结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事实证据是案件办理的基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主要解决“以事实为根据”问题。刑事审查是刑事检察监督的基础环节和基本方式,也是查清案件事实证据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突出刑事审查的功能作用,认真落实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着力提升证据的审查、判断、运用、补强能力,严格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准确把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既不能不当拔高,也不能随意降低,既要查清认定犯罪的基本事实,也要力求查清影响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以及是否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要构建链条完整、逻辑严密、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要强化亲历性审查和补充侦查,坚持从案卷走出来、从办公室走出来、从检察机关走出来,以亲历性审查增强对案发经过的“立体”“全息”认识,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充分发挥法定程序中的引导取证功能,持续提升自行补充侦查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完善证据体系、指控犯罪。

  法律适用是公诉工作的关键环节。“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主要解决“以法律为准绳”问题。公诉办案中,适用法律既要看法律条文规定的核心要义、本质要求,更要深入探究立法初衷、保护法益、蕴含在条文中的法治精神,在法律文本射程范围内作出最契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解释。要在严格依法办案基础上,注重上下衔接、区域平衡,力求以同一尺度、同一标准处理同类案件,避免选择性司法、差异化执法,加强办案过程把关、跨部门沟通协同,对于法律适用错误的及时通过抗诉等方式监督纠正。要加强法律适用研究指导,聚焦新型疑难案件和常见多发争议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注重听取法院、公安、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针对争议焦点和认定规则适时出台指导意见,编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类案办理提供指引,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公平正义是公诉工作的终极追求。“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主要解决办案效果问题。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统一,实际上就是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公诉办案,首先要做到“合法性”,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以案件证据为基础,以证据裁判原则为立足点,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定法律关系;其次要本着追求实质正义的目标,考虑“合理性”“融情性”,通过人情常理、世情民意来对法律适用进行纠偏和校准。诉与不诉事关双方当事人重大关切、事关公平公正,要依法把握各类不起诉的本质不同和适用条件,规范不起诉审查和决定程序,确保依法、准确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诉与不诉的裁量中注重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是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行使、保障办案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公民、法人等合法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涉案财物的全面审查与依法处理,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等违法情形,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案外人合法权益。出庭支持公诉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是审查起诉质量的集中检验,更是人民群众感知检察形象、感受公平正义的最直接窗口。要持之以恒加强出庭公诉基本能力建设,以常态化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公诉人当庭指控犯罪、释法说理和驾驭复杂庭审能力,增强法庭教育共情力与说服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理念的生命力在于实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对“三个善于”的领悟和理解,自觉融入公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全力推进公诉工作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作者:  编辑:王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