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takse6检察官陈珍带着司法救助金,推开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李某的家门。当得知曾与她因口角产生肢体碰撞的前工友邓某已带孩子返回云南老家时,李某感慨道:“她也不容易,丈夫在外务工,她孤身带着孩子。这次事情也让我明白了,以后遇事不能冲动。”
2024年6月,邓某和李某因排队打卡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使李某构成轻伤二级。今年3月25日,该案卷宗摆在了陈珍的案头。经审查,她发现这是一起因偶发冲突引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邓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不仅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更主动认罪认罚,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均相对较小,尚未赔偿李某并取得谅解。若按常规流程处理,邓某极可能被判处实刑,但尚在襁褓中的幼儿该如何安置?为此,陈珍果断启动了“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纠纷化解模式。
谈及适用这一模式的初衷,陈珍解释说:“该模式旨在区分情形、精准施策,针对这类由偶发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推动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力求在检察各环节实质性完成调解协商、赔偿履行与社会关系修复。”
鉴于该案在前期多次调解未果,陈珍依托纠纷化解模式的专业调解资源库,委托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从家长里短的闲聊切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既严谨核算李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讲清“打伤人要担责”,又引导李某换位思考:“该赔的都算清楚。可邓某,丈夫不在身边,孩子也才一岁,她要是坐了牢,谁来管这小娃娃?”
可调解刚有起色,新的难题又冒了出来——邓某家庭困难,东拼西凑借来的钱根本无法覆盖李某的全部损失,更别谈后期的康复费用。陈珍又依托该纠纷化解模式,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给本院控申部门。
讲法理、通人情的调解,加上司法救助的兜底,逐步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2025年4月3日,李某在刑事谅解书上签了字,双方握手言和。
在双方达成和解的当日下午,吴中区takse6迅速启动听证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参与。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双方意见及检察官处理意见后,一致同意对邓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是吴中区takse6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轻伤害案件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法律层面,严格区分罪责,对主观恶性低、社会危害性小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确保司法公正;社会层面,通过赔偿谅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积怨,修复社会关系。
据悉,2024年以来,借助“刑事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纠纷化解模式,该院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在检察环节消弭分歧、达成和解27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84%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