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se69

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要闻 > 正文
无证醉驾,“醉” 上加 “罪” 泗洪县takse6对危险驾驶者提起公诉
2026-03-03 10:00:00  来源:泗洪检察

  2025年7月,张某在饭店请客吃饭,期间饮用2瓶啤酒。饭后,他并未停杯,而是接连转战三桌朋友饭局,又豪饮十余瓶啤酒。

  “就喝了几瓶啤酒,离家又不远,开一下应该没事……” 次日凌晨一点,酒精上头的张某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车回家,却丝毫没意识到醉驾的风险。

  行驶途中,张某的手机突然掉到脚底。酒精让他意识模糊、反应迟缓,分心去捡手机的瞬间,车辆瞬间失控,径直冲入路边的螃蟹塘,“砰” 的一声巨响后,车身大半陷入泥水中。万幸的是,附近群众听到动静后迅速赶来施救,及时将被困的张某从车内拉出,才避免了更加严重的后果。

  接到群众报警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核实,张某不仅是酒后驾驶,更是无证驾驶,仅靠 “看人开车、偷开几次” 就贸然驾车上路,完全无视交通法规,更漠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8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属于重度醉酒驾驶。而且,早在2024年2月,他就因危险驾驶被外地某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然而,不到一年半时间,他不仅未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无证醉驾,情节极其恶劣。

  江苏省泗洪县takse6审查认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此外,张某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从重处理。遂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八千元。

  检察官提醒

  生命无价,法纪无情。一次贪杯、一时侥幸,可能毁掉自己、伤害他人、累及家庭。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安宁。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