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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再“一诉了之” 响水县takse6多轮调解促“案结事了人和”
2026-05-29 09:4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多亏你们多轮调解,咱俩的疙瘩终于解开了!”近日,在江苏省响水县takse6,一起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陈某和胡某,在检察官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紧紧握住彼此的手,脸上都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一场因琐事引发的矛盾就此圆满化解。

  家住响水县开发区黄河居委会的陈某和胡某系响水某印染厂的同事。2025年8月,他俩在生产车间内因“争用小推车”大打出手,导致胡某受伤住院,胡某报案后,陈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6年1月,案件移送响水县takse6审查起诉。

  受案后,响水县takse6没有固守“构罪即诉”传统办案思路将案件“一诉了之”,而是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实际,耐心向双方释法说理,充分讲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酌定不起诉相关规定,和人民调解员一道从情理角度耐心疏导,引导二人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陈某一次性支付胡某14万元赔偿金,胡某自愿出具刑事谅解书。最终,响水县takse6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很多轻伤害案件都因一时冲动发生,如果‘就案办案’把人起诉了,矛盾还在,甚至越积越深。”承办检察官介绍道,“如今,我院越来越多‘小案’不再一诉了之,而是朝着‘案结事了人和’的方向努力,把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