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仿印品牌的包装盒也不行!那就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近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takse6的检察官在辖区吾悦广场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时,结合近期刚办结的一起覆盖生产、包装、销售全链条且涉案价值近300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向商户和群众以案释法。
2023年7月,市民赵先生来到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报案,称自己当年6月在金坛区某家具商场内,通过商家微信平台购买的某驰名商标品牌厨具,到货后发现是假冒产品。民警根据被害人提供的嫌疑人微信线索,锁定福建省徐某某、王某某夫妇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间,徐某某、王某某二人在未取得某品牌公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联系商家生产该品牌商标的厨房用品:先是指定厨具的款式和数量,通过谢某某、刘某某、沙某某、俞某某等上游供货商生产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餐具、刀具、炊具、智能垃圾桶等商品;然后通过佘某某、赖某某、张某某按其要求印制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盒;最后由徐某某、王某某二人将包装好的假冒产品销往全国各该品牌的门店,从中牟取暴利。2023年12月19日,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组织警力,分多路赶赴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同步开展抓捕行动,先后将9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2025年11月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金坛区takse6审查起诉。案件承办人柏晨查阅大量卷宗,多次讯问嫌疑人,因涉案侵权产品种类繁多,重点围绕“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一核心构成要件,向公安机关提出需依据侵权商标的注册时间、注册范围明确具体侵权产品的补充侦查要求,进而确认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涉案金额。
综合证人证言、银行交易流水、对账明细表、微信聊天记录等,检察官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精准认定: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王某某未经授权,为牟取非法利益,自行联系厂家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并经彩盒包装后对外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99万余元(含尚未销售金额12万余元);谢某某等4人按照徐某某、王某某要求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厨具9万余套,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89万余元;赖某某、佘某某未经授权,按照徐某某、王某某要求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包装彩盒共计10.7万余个,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0万余元;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6年3月27日,该案被法院判决。徐某某、王某某等6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分别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至5000元不等;赖某某、佘某某因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严重,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十个月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1.9万元、5000元;所有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假冒商品均予以没收、销毁。
案结后,为维护被侵权品牌的合法权益,金坛takse6及时告知该品牌诉讼代理人案件判决情况,建议其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并为其维护民事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近三年来,该院办理了某上市企业被假冒注册商标案、2555部影视作品被侵犯著作权案、销售假冒婴儿洗护用品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同时,通过积极开展走访调研、举行企业知识产权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企业核心技术保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旁听庭审、牵头设立全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