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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万元白酒,年收益率高达24%,投资期满全额返还本金,邀请好友一起投资还能额外获得“好处费”……看似稳赚不赔的买卖,实则是非法吸收资金的套路。 “酒厂扩建急需融资,投资代理白酒收益稳定,介绍朋友一起投资另有奖励。”2021年底的一天,江苏昆山的李阿姨买菜时路过昆山市一家店铺,被墙上海报的宣传内容吸引,主动进店咨询。 店铺负责人向她介绍,A酒业有限公司系外地酒厂分公司,主要业务是生产和销售白酒,现酒厂因扩大生产规模面向社会融资,年收益率24%,投资1万元,实际只需支付9000元,每月就能得到200元收益,期限半年或一年,到期返还本金。公司同时设置拉新奖励,介绍他人每投资1万元,介绍人可获得200元“好处费”。李阿姨当场签订商品销售代销合同书,并支付9000元投资款。 事后,李阿姨回忆:“合同上虽然写的是代理销售白酒,但实际上,我从来没有拿到过货物,就是为了拿到返利。第一次,我先投资了半年,每个月都能收到利息,到期后也拿回了9000元本金。”其间,她还在公司组织下和其他投资人一起前往外地酒厂参观考察,这也让她彻底打消了疑虑。2022年2月至5月,李阿姨又追加投资了38万元。然而,此后她只收到7.48万元利息,到期后,本金迟迟没有到账。 李阿姨意识到可能被骗,于2024年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几乎同时,公安机关陆续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均反映在A酒业有限公司投资后,无法收回本金。 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某。经查,夏某因在外地以同样手段吸引被害人投资白酒,已于2024年6月被取保候审。同年8月,夏某接到昆山公安机关通知后,到案接受调查。 “我原来就是做白酒销售,2019年4月在推销白酒时,认识了经营酒厂的张老板,之后,我就开始从他那里进货。”夏某交代,当他听说张老板正找人投资扩大酒厂规模时,便动起了自己成立公司向社会融资,再投资张老板酒厂的念头。 2021年9月,夏某在老家江苏盐城和昆山分别注册公司、租赁办公地点,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客户间口口相传等方式招揽客户。为了增强客户投资的信心,夏某不仅每月组织客户聚餐,定期向投资额较大的客户赠送从张老板处购入的白酒,还不时带客户集体参观张老板的酒厂,而张老板以为夏某带人参观的目的是促进销售,并未对此举产生怀疑。 据张老板陈述,客户支付的投资款除了维系夏某公司日常运营外,部分被夏某投资至张老板公司。彼时,张老板的酒厂处于扩大生产线阶段,夏某投入的资金尚未产生任何经营利润,根本无法支撑其向投资人承诺的高额返利,夏某只得用后期投资人的本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到期返利,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经审计认定,2021年12月至2023年8月,夏某在昆山范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余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730余万元。 2025年8月,该案被移送至昆山市takse6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指出,夏某与被害人签订商品销售代销合同伪装代销白酒,其真实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鉴于夏某于2025年7月在外地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今年1月,昆山市takse6基于其昆山涉案犯罪事实依法对夏某提起公诉。今年2月,法院审理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人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
投资白酒年收益率高达24%?昆山检察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作者:葛梦桐 编辑:王子钰




